上星期日,Media Hands舉行了第二次Happy Face。
在臨近尾聲時,發生了一段小插曲。
老人院頒了一張感謝狀給我們哩!
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、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。
想要和需要僅僅是一線之隔,有時候想要的,往往不是真的需要。
的確,我想要很多東西,可是再仔細考慮一下,就不見得非要不可了。
想要的東西得到了是很快樂,而要不到卻很痛苦。
比如說:我需要一頂帽子,也買了一頂帽子,這不是累贅。
但是如果我看了人家的帽子都想要,一頂一頂的買,那麼我就要想辦法來保存這些帽子、照顧這些帽子,這就是累贅了。
所以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,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。
需要並不是罪惡,想要可能也不是罪惡。
如果說我想要,要到了以後,我同時也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,這是他人的需要,不是我的需要。
我當然可以想要,但必須在該要、能要的前提之下。
什麼是該要?也就是理所當然的,應該得到的、份內的。
比如說:你的薪水。是不是能要?
有很多人不考慮自己的能力、自己的職位,還有整個大環境的因緣。
不許可我要我還在要,這是一樁非常痛苦的事。
(閱讀全文)什麼是「quality of life」?
該怎樣量度?從身體?還是在心靈上?
國際知名科學家霍金,只有三隻手指及腦袋可以活動,從起居生活上衡量他的「quality of life」,大概近乎零,但其物理學的研究對世界的貢獻,卻凌駕無數正常人之上;霍金的人生是高「quality」?還是低「quality」?
生而為人,我們有權選擇該怎樣活下去,把衡量生命質量的權利交給自己。
然而,動物不可以,牠們的生存權操控的人類手中;不知有多少寵物,因為患病被主人剝奪生命,毫無選擇餘地。
像鬆獅狗「肥仔」,一年前遇上車禍,因獸醫的一句:「quality of life」險被送去人道毀滅,是命運之神把牠救來回,並為我們見證生命的精采!
除下輔助「輪椅」後,肥仔後肢就無晒力,完全癱坐在地下,平日在家中,牠仍努力地在地上爬,因此令patpat的皮膚破損。牠知道自己無法上落樓梯,看到別的狗狗走上走落,肥仔只能望住梯級,眼神無奈。
未寫「優質北佬」下集,忍不住要講下Miss Li,皆因今天埋稿時,她不斷強調自己喜歡變態食物,令我想起早前上海之行,她的變態食慾。
我近年吃得較為清淡,對上海的食物,不太感興趣。而Miss Li人仔細細,但好大食,她極愛上海菜,而且十分專一,愛吃的餸菜,一連吃幾劑都不厭。她最愛的那味「生醉蝦」,就令我心跳,就算我唔食,都足以令我破戒。
話說,Miss Li幾餐都叫「生醉蝦」,全碟是死蝦,我還不介意,但她最愛那些上枱時,仍在跳跳跳的蝦,見到為之興奮,招致我不滿!
「Miss Li,我食三淨肉, 唔見得殺架!」
「最多擺遠啲,你唔好望啦!」
「咁多嘢唔好食,駛唔駛食到咁『新鮮』。」我間接阻止點這味菜。
點知Miss Li話:「我最鐘意變態嘢。」
照點可也,仲要點成斤添!
我不斷哋「鵝」:「食唔晒你哋就知死!」未知是否個樣太衰,或「鵝」到大家都無胃口,蝦上枱後,大家都嫌殘忍不吃,Miss Li眼闊肚窄,吃了兩、三隻即收手。結果,當然被我「鵝」到佢死!
「你話你係咪折墮!」


我不準她把食物浪費掉,要她想辦法解決。啤啤不浪費食物的精神深入人心,所以Miss Li在這方面都驚我幾分,最後高貴的她,被迫帶著幾袋打包食物返酒店當消夜。
近日的工作及娛樂過份健康,完全沒有留意娛樂新聞,甚至連港聞也因為趕稿,無時間細閱。
直至昨天,發現全公司同事都在談論「床照事件」,才驚覺這宗新聞早成為城中熱話。於是,我便致電狗仔隊老友春田,他聽到我對事件完全不了解,有點激動:「未出新聞我已send晒成套相畀你,你竟然無睇!」
「你快啲集齊一套九張啦,然後到男主角的舖頭,可以換T恤一件架。」他非常認真的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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